董事會

私立學校的”董事會”其實是個錯誤的譯名
一般人最容易有對學校董事會的一個誤解是,望文生義,以為一般公司既有董事會為其主腦與主管,私立學校的董事會也是一樣,為學校的主腦與主管。但是,卻沒有想到,私立學校與公司完全不同。後者為營利事業,前者雖名為私立,卻是一個為社會的、教育文化的非營利公益機構(至少法律上是如此)。二者基本目的不同,成立根據的法律不同(一為私立學校法,一為公司法),其組織建構自然不同。此董事會和彼董事會完全不一樣。
事實上,公益機構的最上層也像公司一樣叫董事會,基本上是一個粗心大意、想當然爾的翻譯錯誤。我國有現代式的公益機構為時甚晚,遠在有營利的公司組織之後。在營利與非營利組織都最發達的英美社會,公司的主腦通常叫 Board of Directors,我國引進公司組織,把它翻作”董事會”還算恰當,蓋 Director 翻作董(主控)事是可以的。但英美社會非營利事業的最上層通常叫 Board of Trustees。Trustee 嚴格翻應為”信託人”。這是因為非營利機構的主體常為一大筆私人(或也包含政府)捐助的財產,這財產不屬於任何私人而是社會公眾的。所以需要委託信託人為之做良好管理,勿使損失浪費。故非營利機構(在現代常為財團法人)設 Board of Trustees 以代公眾監管此財產。嚴格的翻譯應翻作”信託人會議”。
但在我國引進此制度之初,大家還不很知道非營利機構是個甚麼東西,和營利機構(公司)在組織上有何不同。於是稀里糊塗、援引類推,一個私人機構(公司)的上層既叫董事會,這一新型的私人(但是為公益)的機構的上層也就叫董事會好了。這是我們現在各財團法人、各私立學校之上層也叫董事會之來由。
但是 Board of Directors 和 Board of Trustees 的意義是完全不一樣的。Board of Directors 管錢、管人、管事、管經營全都管。Board of Trustees 只監管這個機構的財務健全。至於這機構的社會服務的目的,則非信託人之所長(信託人所長在財產之管理),乃聘請這種社會服務的專業人士來主持、推動。譬如私立學校,學校之主持、推動、以至實際工作者,即使從最小的一個低年級教員或助教都有嚴格之專業訓練、學經歷之要求。但董事們自己卻不需那種專業。法律上董事(信託人)幾乎沒有任何資格限制。說得難聽一點,依法律,不識字都可以當大學董事。法律沒有要求任何專業訓練或資格限制,因為本來就沒有期望由他們來主持、推動私立學校的辦學、管理。
~東海董事會改革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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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thoughts on “董事會”

  1. 董事會不是東海的「老闆」

    一般人容易有一個社會上積非成是、大錯特錯的觀念,認為私
    立學校都有一個「老闆」,即董事會及董事長。

    但是,依我國對私立學校的理念和法律,私立學校雖名稱上有個「私」字,卻應該是一個完全為公益而設的非營利教育、文化機構。其全部財產屬於社會公有,而不屬任何私人(即使是創辦人)。其全部收入只能用於學校及一些公益教育、文化事項,而不能分給任何私人。這樣說來,何來「老闆」呢?

    這就是台灣幾十年來的積弊了。應該是、法律上是公益、公共財產、非營利的私立學校,在我們社會實際上都成了私人營利事業,而且是直到近幾年少子化嚴重以前,幾乎穩賺不賠,利潤豐厚,令其他百行百業稱羡不已,因此需要政治影響力才有辦法設立的特權營利事業。要真正嚴肅地說的話,它是台灣社會最大的荒謬和假面之一。

    因為事實上是營利事業,所以需要一個「老闆」。「老闆」控制所有的人事、財務、錢和經營決策。每年學校的盈利,完全歸老闆私人(這盈利在學校正式帳簿和報稅報表上是看不到的,因此還完全免稅),無人能過問。多少人因辦學校而發財致富,甚至傳子傳孫,成為家族企業,在台灣社會,大都耳熟能詳,甚至認為理所當然。

    老闆控制學校的方式,就是透過董事會。通常董事長即是老闆,而眾親友為董事。因為私立學校須和同級公立學校一樣,遵守各級學校同樣的教育法規,自校長以下,所有學校行政職位都有嚴格的學、經歷資格要求,不容易插進去,只有董事會的董事,無任何資格限制。因此,就以董事會控制學校的一切,董事會就成了「老闆」。這是台灣絕大多數私立學校的真相。

    我們都知道,東海與其他私立大學最大的不同之處,就在東海沒有老闆,東海從來都不是營利事業,而是真正的公益、良心事業。這正是東海許多獨特校風、傳統、特徵之所源,也是令東海師、生、特別是校友對東海深厚情感、驕傲與向心力之所源。也是東海雖然現在在許多方面積弱不振,在國內學界中仍保有相當高獨特地位的原因。

    一般私立學校因為成了營利事業,因此董事會才成了「老闆」。我們常說人的慣性、盲從世俗、積非成是的思維之可怕。有些東海人,竟拿東海與一般私立學校比擬,竟以為董事會就是東海的老闆。因此由董事會決策、發號施令,「就像一個公司一樣,由老闆決策拍板、發號施令」,好像是自然的事,理所當然,無可爭辯,也無可奈何。近幾年董事會日益專權、威權化,也就在有意無意中一直助長這個觀念。

    但是,這是對的嗎?各私立學校之有「老闆」,不是非法的嗎?東海真正依教育理念和法律應有的正常體制是甚麼呢?

    大學的最基本概念,大學之不同於中、小學,就在大學自治。大學自治不只載於大學法第一條,是大學的基本精神和體制,更是為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自由權利之一。其位階猶高於法律。大學自治如何實行呢?就是由受治者的大學教師、行政人員、以及學生組成校務會議,校長為召集人。凡重要校務決策,與學校組織、規章,皆須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即交校長率領的行政系統實施。這樣的體制,民主自治的決策,連教育主管當局都不能置喙,豈容得甚麼「老闆」?

    但是現在東海的決策模式,是校長和校務會議還須上報董事會,由董事會決策。各行政單位甚至不經校長與校務會議,把案子直接報上董事會請示。是董事會在決策,在發號施令,跟一般私立學校一樣。可是這種做法,是完全違法的,不是本來應該的、正常的秩序。只是大家陳陳相因,習以為常,無人指出為違法。

    台灣的私立學校變成了營利事業,有「老闆」,本來說到底就是件營私舞弊、非法的事。東海何幸而能免於此!東海近年來董事會集權專權,把校長和校務會議架空,將東海的大學自治束之高閣,君臨統治東海,都是完全違法。現在,只因董事會在現實上擁有東海實際的大權,東海人就要忘了道理,忘了法律,丟掉東海本與其他私立學校先天上不同的獨特優越性,向下看齊,學著其他私校,不僅是服從聽命,還要給東海董事會獻上「老闆」之稱嗎?

    ~東海董事會改革論壇~

  2. 私立學校的”董事會”其實是個錯誤的譯名

    一般人最容易有對學校董事會的一個誤解是,望文生義,以為一般公司既有董事會為其主腦與主管,私立學校的董事會也是一樣,為學校的主腦與主管。但是,卻沒有想到,私立學校與公司完全不同。後者為營利事業,前者雖名為私立,卻是一個為社會的、教育文化的非營利公益機構(至少法律上是如此)。二者基本目的不同,成立根據的法律不同(一為私立學校法,一為公司法),其組織建構自然不同。此董事會和彼董事會完全不一樣。

    事實上,公益機構的最上層也像公司一樣叫董事會,基本上是一個粗心大意、想當然爾的翻譯錯誤。我國有現代式的公益機構為時甚晚,遠在有營利的公司組織之後。在營利與非營利組織都最發達的英美社會,公司的主腦通常叫 Board of Directors,我國引進公司組織,把它翻作”董事會”還算恰當,蓋 Director 翻作董(主控)事是可以的。但英美社會非營利事業的最上層通常叫 Board of Trustees。Trustee 嚴格翻應為”信託人”。這是因為非營利機構的主體常為一大筆私人(或也包含政府)捐助的財產,這財產不屬於任何私人而是社會公眾的。所以需要委託信託人為之做良好管理,勿使損失浪費。故非營利機構(在現代常為財團法人)設 Board of Trustees 以代公眾監管此財產。嚴格的翻譯應翻作”信託人會議”。

    但在我國引進此制度之初,大家還不很知道非營利機構是個甚麼東西,和營利機構(公司)在組織上有何不同。於是稀里糊塗、援引類推,一個私人機構(公司)的上層既叫董事會,這一新型的私人(但是為公益)的機構的上層也就叫董事會好了。這是我們現在各財團法人、各私立學校之上層也叫董事會之來由。

    但是 Board of Directors 和 Board of Trustees 的意義是完全不一樣的。Board of Directors 管錢、管人、管事、管經營全都管。Board of Trustees 只監管這個機構的財務健全。至於這機構的社會服務的目的,則非信託人之所長(信託人所長在財產之管理),乃聘請這種社會服務的專業人士來主持、推動。譬如私立學校,學校之主持、推動、以至實際工作者,即使從最小的一個低年級教員或助教都有嚴格之專業訓練、學經歷之要求。但董事們自己卻不需那種專業。法律上董事(信託人)幾乎沒有任何資格限制。說得難聽一點,依法律,不識字都可以當大學董事。法律沒有要求任何專業訓練或資格限制,因為本來就沒有期望由他們來主持、推動私立學校的辦學、管理。

    ~東海董事會改革論壇~

  3. 東海大學第33屆董監事簡介
    姓 名 學    歷 經    歷 現    職
    董事長 曾紀鴻 東海大學工業工程系學士
    中華福音神學院道學碩士
    中華基督教衛理公會總會會督
    財團法人衛理公會董事長
    基督教衛理公會恩友堂前主任牧師
    董事 陳錦生 加州大學河濱分校昆蟲學博士後研究員
    台灣大學昆蟲學博士
    長榮大學校長、東海大學理學院院長 長榮大學生物科技系講座教授
    董事 王國明 東海大學工業工程學士
    美國堪薩斯州立大學工業工程博士
    國立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院長
    元智大學校長
    元智大學講座教授
    董事 杜書伍 台灣交通大學計算與控制系學士 聯通電子總經理
    聯強國際集團總裁兼執行長
    董事 林文彬 東海大學化學工程系學士
    美國田納西州大學物理化學博士
    碧悠電子總經理 台灣先進光源產業協會理事長
    董事 周德璋 東海大學化學系學士
    美國奧克拉荷馬大學化學系博士
    東海大學化學系教授、
    國立中正大學理學院院長
    國立中正大學榮譽教授
    董事 游文卿 東海大學化學工程系學士
    Univ. of Delaware (USA)化工博士
    東海大學工學院院長 李長榮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顧問
    董事 楊濬中 美國伊利諾理工學計算機科學博士 逢甲大學校長
    逢甲大學特聘講座教授
    董事 劉語安 台灣大學, B.A.學士
    美國 Univ. of Houston法律博士
    Houston Baptist University教授 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董事 蕭隆昌 東海大學化學工程系學士
    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企管碩士
    揚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北美中華福音神學院董事長
    福昌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 邱上嘉 美國 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
    建築系博士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副校長 雲林科技大學設計學研究所
    建築與室內設計系所特聘教授
    董事 林稟彬 東海大學化學系 學士
    淡江大學化學研究所有機化學博士
    中華民國國際演講協會前總會長 長庚大學醫管系兼任助理教授
    董事 袁祝平 東海大學工業工程系 學士
    菲律賓基督教大學管理碩士
    菲律賓 Philrainbow Apparel Ltd.

    Co. 總經理
    菲律賓Philrainbow Apparel Ltd. Co.
    前總經理
    董事 趙元旗 紐約大學金融碩士 大安商業銀行總經理
    中美聯合事業股份有線公司董事長
    監察人 詹彩虹 台灣大學財金碩士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董事長 新台生技股份有線公司董事長
    監察人 詹耀文 東海大學建築系學士
    麻省理工學院(MIT)建築碩士
    美國波士頓市建築師事務所設計師、
    東海大學建築系系主任
    東海大學退休老師


    謝謝馬里蘭地區校友幫忙中文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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